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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浙江法制报】住了30多年的房子突然不能住了 儿子转手贱卖老子唯一的房子 |
2015/04/23 15:35:57 |
2015年4月17日 《浙江法制报》03版 (知外庭提供线索) 通讯员 西法 本报讯 70岁的李大爷家住杭州西湖区某小区内, 李大爷到房管局查询后得知,他的房子被儿子李某某卖给了其前妻曹某。 原来,李大爷的儿子因做生意亏了本,曾向李大爷借钱,并希望李大爷用这套房子抵押帮他借款还债。在儿子保证不会卖掉房子的情况下,李大爷将房子的处置权交给了儿子,并办理了公证委托手续。不想,儿子一转眼就与前妻曹某签订了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将房子转到了曹某名下,并将这套市值200多万的房子以50万元低价出售。 在多次交涉无果后,李大爷只好将曹某告上法庭,请求法院判令该《房屋买卖合同》无效。 庭审中,李大爷表示,他很爱儿子,所有的存款也都给了儿子,不曾想儿子竟然一声不吭就把他唯一的房产低价卖给他人。 直到庭审结束,李某某和曹某都未露面。因曹某未到庭,法庭将择日宣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