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 州 市 西 湖 区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21)浙0106民初6034号
杭州纳图家居有限公司:
本院受理原告汪金红诉你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。现依法向你送达(2021)浙0106民初6034号民事裁定书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,逾期则视为送达。裁定如下:
准许汪金红撤回对杭州纳图家居有限公司的起诉。
本案免收案件受理费;公告费260元,由汪金红负担。
特此公告
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
二Ο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